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03 09:36:12
1919年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年7月28日 至 1918年11月11日)的战胜国在巴黎召开“和平会议”(即“巴黎和会“”)。1917年8月14日,中华民国(1912年-1927年北洋时期;1927年-1949年国民党时期)对德、奥宣战,加入协约国,故为“战胜国”之一。
1914年的中国还是一个不完全拥有主权的半殖民地国家,英、法,德、 日、意、俄等国在中国都有租界或租借地,并且都有驻军。一战开始时,北洋政府为避免列强在中国打仗,于8月3日,由外交部通告各国,明确表示交战国不得在中国领土、领海及英、法、俄、德等国在华租界内交战(显然这是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仅仅是为了表明一下态度而已)。
8月4日英国向德国宣战。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政府积极寻求列强的外交支持,希望得到日本保持中立的承诺。8月6日,袁世凯以申令的形式,宣布中国中立,要求全国上下按照国际法的规定,恪守中立义务。然而日本却在战争中看到推行“大陆政策”千载难逢的机会,参战意愿十分强烈,此时被北洋政府寄于希望的列强的态度是:英国因为盟友关系和日本不侵犯英国在华利益的承诺表示同意 ;美国虽然对日本保持戒心,但并不想卷入国际纠纷,因此选择妥协;沙俄认为有必要保持和日本的亲善关系,并不反对日本参战,但认为将来应当由英、法、日三国分割德国的殖民地,而不是由日本独占胶州湾。
最终,在列强或支持、或妥协的态度下,日本根据日英同盟协约,放弃中立,于8月23日,对德宣战。但是,它并不向欧洲派兵,而且根本不理会中国政府的通告,迅速出兵山东,攻占青岛及胶济铁路,占领原由德国占有的势力范围。
中国政府虽一再抗议,都无济于事。此时的中华民国就好像当年的大清国面对东北土地上的日俄战争(1904年2月8日—1905年9月5日),唯一的区别是中华民国好歹还抗议了一下,而大清国就好像是第三国看热闹一样,虽说态度上有所区别,但最终结果是一样的,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列强在自己的领土上厮打,争夺本属于自己的权益,无力自卫,也无力反抗。
1915年,参与一战的欧洲各国正在猛烈的厮杀中,暂时无暇顾及东亚。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政府趁机围绕着改变国体,实行君主立宪开展一系列工作,对内安抚各方势力以期得到内部支持,对外采用各种方式争取在中国有着深厚利益的美、英、法、比、日、意等国家的支持,以期得到外部支持。由于一战正酣,欧洲国家无暇东顾,袁世凯想称帝,日本的态度尤为重要,此时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政府显得特别拧巴(其实整个北洋时期对日本的态度都挺拧巴的),深知日本就是中国最大的威胁和祸患,但是为了达到称帝的目的又不得不依仗日本,臭名昭著,妄图灭亡中国的《中日民四条约》即“二十一条”就是在这个时期签署的。可以说,此时的以袁世凯为首的统治集团为了达到称帝的目的,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简单说一下:此时中华民国内部对袁世凯集团称帝的态度。首先是“北洋三杰”,段祺瑞和冯国璋明确表示反对,王士珍不支持也不反对;副总统黎元洪反对;袁世凯的亲信杨度及其子女极力支持;各地的军阀如云南的唐继尧、蔡锷、山西的阎锡山、东北的张作霖、四川的陈宦等都是明确表示支持的。表面上看,支持称帝的要远多于反对者。但是在这些势力中,反对者是真心反对,支持者则是各怀鬼胎,从之后的“护国运动”就可以看出,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1915年12月13日袁世凯称帝,改国号为中华帝国,1916年1月1日举行登基大典,改年号为“洪宪”(取弘扬宪法之意,颇为讽刺)。到1916年3月22日袁世凯宣布废除帝制,重归共和,共计83天。也就是这短短的83天,让本可以成为中国版“华盛顿”的袁世凯,被世人唾弃,在众叛亲离中,于1916年6月6日因尿毒症不治而亡,中国近代史中“改革派人物中的第一人”、最传奇、最多面、最复杂、最有影响力的风云人物就此落幕。可以说,袁世凯的一生一直处于时代旋涡的中心,起家于清朝属国的朝鲜,因日朝战争而扬名;亲手促使清帝退位,结束两千多年封建统治,并保持了民族团结,国家稳定局面,成就了不世之功勋;最后利益熏心,倒行逆施,恢复帝制,与日本签订“二十一条”而落得遗臭万年,十分令人唏嘘。
袁世凯病逝后,黎元洪继任中华民国第二任大总统,1916年6月29日,任命段祺瑞为国务总理,由此中华民国内部关于是否参加一战,即“参战案”,开启了长达一年有余的争论与斗争。
段祺瑞和梁启超主战(日本支持),黎元洪拒绝参战(美国支持)、孙中山主张中立(德国支持)。期间发生了著名的府院之争,张勋复辟(1917年7月1日-1917年7月12日),护法运动(1917年7月 至 1918年5月21日)等事件。
国内外各方势力你方唱罢我登场,国内政局也十分动荡,终于在1917年7月19日,随着黎元洪的下台,孙中山“护法运动”的失败,国会解散,由段祺瑞掌控的国务会议通过对德宣战案。8月6日,原副总统冯国璋就任代理大总统,14日发布《大总统布告》,正式宣布中国加入协约国,对德、奥宣战,并声明废除与德、奥两国所订的一切条约。至此,中国正式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
但是由于当时中国的国力所限,参战方式也变得十分特别,“以工代战”,共计派出14万劳工到欧洲战场开展挖战壕,运送战争物资等非一线战斗工作,后来这些劳工也成为中国工人阶级运动的中坚力量,也为日后中国人去法留学开辟了道路。
题外话:从1917年至1918年,为推行"武力统一"政策,段祺瑞为首的北洋政府不惜出卖国家主权,换取日本借款以扩充皖系实力用以镇压以孙中山为首的南方革命党。
经由西原龟三与段祺瑞政府代表陆宗舆、曹汝霖等秘密议定,然后由中日两国有关部门签订的正式借款合同共八项,即有线电信、吉会铁路、吉黑两省林矿、满蒙四铁路、参战以及交通银行两项借款,总额1.45亿日元(当时一日元相当于0.85中国银元),总称“西原借款”。相当于《马关条约》满清政府赔偿给日本政府的战争赔款的一半以上。时任日本首相曾得意地说,通过向中国借款,日本所攫取的政治、经济特权"何止十倍于二十一条"。虽说这笔借款最后成了死账,但段祺瑞政府将山东和东北地区铁路、矿产、森林等作为借款抵押出卖给日本,并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侵略权益,将中国的电讯事业和军队交由日本控制,卖国程度又远远超过袁世凯。为“巴黎和会”北洋政府外交失败和日后的“九一八”事变埋下了祸根。
1918年11月11日德国宣布投降,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式结束。消息传到中国,各市张灯结彩庆祝胜利。时任总统徐世昌很高兴,他认为中国毕竟也是战胜国,可以“以夷制夷”,通过美英压制日本,收回日本在中国掠夺的一切非法权益,废除《二十一条》,另外收回战败国在华利益。此前,美国总统威尔逊发表了“公理战胜强权”的演说,中国民众深受鼓舞,对美国威尔逊充满了好感,以为可以摆脱不平等条约的束缚。
1918年12月1日,由北洋政府外交总长陆徵祥率领代表团前往巴黎。当时,北洋政府和许多进步的知识分子,对“巴黎和会”的召开感到十分的兴奋,尤其对美英法帝国主义抱有幻想。甚至认为美英法帝国主义的胜利是“公理战胜强权”,把美国总统威尔逊看做“现在世界第一大好人”。北洋政府还以为作为“战胜国”的中国,可以在“巴黎和会”上与美英法意日等其他一些战胜国平起平坐,一起分享胜利的果实,妄想通过一场会议就让中国摆脱帝国主义几十年的奴役。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中国代表团怀揣着美好的愿望向和会提出了三项合情合理的,而且十分正当的要求:
一、取消外国在中国的某些特权,即废除势力范围,撤退外国军警,裁退外国邮政电报机关,撤销领事裁判权,归还租借,关税自主。
二、取消日本帝国主义同袁世凯订立的企图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
三、归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日本抢占的德国在山东侵占的各项权益,将胶州湾租界地、胶济铁路及其他权益直接归还中国。
美、英、法表面上标榜着自己就是公理的化身,他们身穿燕尾服以绅士自居,背地里操纵着“巴黎和会”,沆瀣一气,断然拒绝了北洋政府代表团提出的正当要求,并让日本完全继承了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利,对于袁世凯为登上皇位背地里签署的“二十一条”又借口不在会议的讨论范围之内而置之不理。
其实,以段祺瑞为首的北洋政府,在“巴黎和会”得到这样的结果实属必然。早在1912年2月美国建议中国与德国绝交,日本政府意识到如果在一昧阻止中国参战,反而会使中国在美国的动员下参战,美国对华影响及在华权益将会大大增强,日本的权益必将下降。出于这样的考虑,1917年2月日本与各协约国进行交涉,要求各国在战后支持日本在山东继承德国的一切权益,由于英法意俄等协约国迫切需要日本的军事援助,一致决定支持日本的要求。所以,在美国提出建议后,日本立即转变态度,积极支持中国参战。
尽管顾维钧和王正延在“巴黎和会”上据理力争,慷慨陈词,感动了除日本外的各国代表,但终究还是改变不了中国政府外交惨败的这一局面。将弱国无外交这一铁律展现的淋漓尽致,正所谓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公理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只有依靠自己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
附:“巴黎和会”的会议规则:
(“巴黎和会”从一开始就是强权国家主导的会议,再次体现弱国无外交)
首先,是把出席会议的国家分为几等。
第一等是“享有整体利益的交战国”,即英、法、美、意、日五大强国,它们有权出席一切会议。
第二等是享有局部利益的交战国,如比利时、巴西、中国、希腊等大多数国家都属于这一类,只能出席讨论与它们有关问题的会议。
第三等是与德、奥集团断绝外交关系的国家,如秘鲁、玻利维亚等,它们只有在会议讨论的问题直接涉及这些国家时才能派代表 团出席。
第四等是中立国和即将独立的国家,它们只有在五强之一的邀请下才能出席有关会议。
其次,各国代表的人数也是不平等的。
会议规定,英、法、美、意、 日五强各派5名代表。
比利时、巴西和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各派3名代表。
中国、希腊、沙特、波兰、葡萄牙、泰国和捷克斯洛伐克各派2名。(中国代表团由北京和广州派官员联合组成,有北京外交总长陆征祥、驻英公使施肇基、驻美公使顾维钧、驻比公使魏宸组及广州的王正廷等。)
英国的自治领澳大利亚、加拿大、南非和印度各派2名,新西兰派1名;其他国家各派1名。
巴黎和会自始至终在帝国主义战胜国的操纵下进行。
更主要的是,在会议的议事规则方面完全是按强权政治行事。和会规定,整个会议分为最高会议、专门会议和全体会议三种形式。最高会议由美、法、英、意、日五强首脑和外长组成,也称十人会议,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后来十人 会议又演变成美、英、法三国首脑组成的三人会议。和会期间共举行60多次。
1919年1月18日在巴黎市内法国外交部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1月25日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筹组国际联盟的决议。4月24日第5次全体会议通过《国际联盟盟约》。
专门会议由有关国家代表和专家组成,只审议最高会议指定的专门问题。全体大会由所有与会国代表组成。整个会议期间只举行了七次全体大会,而且都是只准举手通过决议,根本不想让其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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